允许妊娠的孕妇,必须作定期检查,及早防治心脏病的各种并发症。一般主张在妊娠五个月前每两周检查一次;五个月以后每周检查一次。妊娠期在生活作息上要有适当安排,避免过度劳累及情绪激动,睡眠时间要充足,饮食注意营养,但宜清淡。即使没有浮肿的孕妇,一般在妊娠第四个月起饮食中的含盐量每天也不要超过3一55克。不宜每天吃大鱼、大肉和滋补药,因身体发胖会加重心脏负担;胎儿过大,分娩时对心脏也很不利。
心脏病孕妇还应积极预防及治疗各种感染。如得了感冒,一般人可能认为是小毛病,但对心脏病人来说,如果处理不当,容易诱发心力衰竭。对心脏病孕妇来说,虽应积极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,但并不意味无必要地过多用药,因为即使是维生素应用过多也是有害的。另外,某些可以引起胎儿畸形及心脏损害的药物也不宜滥用。孕妇除非有必要一般不打防疫针。吸烟、饮酒也应避免,房事过多在妊娠早期与晚期易致流产及早产外,还可加重心脏负担,也应该引起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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